教育培训与考试认证


(一)教育培训 


注册信贷分析师认证对申请者不设置专业背景要求,但为保证认证的专业性水平,申请者必须达到各级别所规定的培训教育要求与自学教育要求(详见《注册信贷分析师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标委会选择并授权有资质的教育机构开展注册信贷分析师项目培训(详见《注册信贷分析师培训机构授权管理办法(试行)》、《注册信贷分析师授权培训机构名单》等)。
      学员参加教育培训时,应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使用标委会指定的教材进行学习(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培训教材等信息详见标委会官方网站)。


(二)考试认证


目前,在中国注册信贷分析师项目设有SCCRA、CCRA和ACCRA考试与认证。注册信贷分析师项目各级别设有相应的申报条件、考试与认证标准。考试主要内容及认证申请条件详见《注册信贷分析师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考试形式为计算机考试。每年组织三次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分别为一月、五月、九月。受疫情防控影响可能会考虑加考。具体考试时间于考试前四周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告。
考试结果可在官方网站上查询。

考生如未通过首次考试,在两年的有效期内还有两次补考机会。已取得ACCRA或CCRA证书的学员,申报高一级证书,已通过的课程可免学、免试。


(三)证书颁发


国际金融专业人士协会(ISOFP)签发英文证书;国际金融专业人士协会与国际注册信贷分析师中国认证标准委员会共同签发中英文证书。

 


(四)继续教育


通过认证的学员须根据标委会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课程学习(详见《注册信贷分析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